所有權移轉登記
平方公尺
分之
備註說明
  1. 包含登記原因為買賣、贈與、交換、照價收買、放領、耕作權期滿取得所有權、取得典物所有權、判決、和解、調解與調處、公地有償撥用、抵繳稅款、剩餘財產差額分配、遺贈、耕地租約終止等登記,以書狀費每張80元,供民眾計算規費金額。
  2. 提供土地:面積、持分、申報地價;建物:契稅價值,供民眾輸入資料,以利系統計算規費金額。